峡常发〔2017〕11 号
县人大常委会各办公室,县人民法院,县人民检察院:
峡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于2017年8月8日决定任命:
边志超同志为峡江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副主任;
胡庆根同志任峡江县人民法院巴邱法庭庭长;
何云根同志任峡江县人民法院安山法庭庭长;
王平同志任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。
决定免去:
边志超同志的峡江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廖胜安同志的峡江县人民法院巴邱法庭庭长职务;
肖增华同志的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;
廖兴文同志的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;
胡文斌同志的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;
朱昀同志的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;
李学同志的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峡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7年8月8日